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。当然,这都是我一厢情愿,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,
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、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。记得快毕业的时候,我从她座位旁路过,
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,把她的钢笔撞掉了,当时给我吓不轻,赶紧捡起来递给她。
周晴当时皱着眉头,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,她摇摇头,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,
她说:“这笔我不要了,拿去扔了吧。”这支笔,看起来九成新,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,
但她为啥不要了呢?我自己很清楚,她看不起我,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,觉得脏。
这话其实很伤人,很伤我自尊,让我当时愣了好久,脸还发烫的厉害,至于这支笔,
我最后也没有扔,一直藏在家里,主要是想激励自己,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,
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……高中毕业以后,我没继续念书,选择混了社会,在餐馆洗碗,
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,像一条狗。就是那支钢笔,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,
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。也是时来运转,有天晚上下班,回去的路上,
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,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,结果到第二天,
车主的家属找到我,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!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,
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!但当时的我还小,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,
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,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。
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,当然很听二叔的话,当时就想,他全赔了也没有事,大不了从头再来,
结果,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,很能干,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,
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,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,
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,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。其实在这个过程中,我的作用并不大,
因为我啥都不会,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,但二叔并未亏待我,把我列为厂里最大的股东,
八个元宝
清柚柠
乙叶
血糕
雁云伊
萌兔子
雁南飞
麻酱
青青子衿
萌萌
染尘烟
狂奔的哈士奇
胖墩墩
菲菲猫
清念